曾一度高懸30十多年未破的韓國華城連環命案,要到34年才宣告破案,卻因早過上溯期,凶嫌李春在(이춘재)於昨(2日)以辯護律師身份亮相法庭,宣稱槍殺14人,除此之外也對被被誣告判刑的尹某致歉。
憤慨韓國社會的華城連環命案件,由於DNA檢測技術的進步,找出凶嫌是因姦殺小姨子依然在拘留所入獄的李春在。綜合《朝鮮日報》《韓聯社》報道,李春在昨天因連環命案中的第8起該事件,即1988年13歲女學生遭姦殺一案,當年警方指出是模仿犯而追捕冤枉無辜的尹姓青年,事後李春在宣稱是其犯下的。
「該來的還是要來」,案發後34年首度發生在社會公眾視野的李春在,曾於去年警方開始重新調查此案時吐露了心聲。李春在則表示,當警員稱會以DNA鑑定結果做為根據將重新調查此案時,他便宣稱了他們當年在華城和清州所犯下的所有犯罪行為。
李春在昨天頂著滿頭白髮及佩戴口罩一身囚衣邁入法庭,站上辯護律師席的他揮舞左手宣誓,就坐著回答律師的提問。李春在表達了對尹某的歉意,「對不幸服刑了20年的尹某深感歉意」,他則表示於獄中觀看翻拍作案過程的影片《殺人回憶》,「就是一部很普通的電影」。
被問到犯罪動機時,李春在卻澄清「沒有,我一直在想,卻沒有答案」,他自述喝醉酒未曾有暴力行為傾向,且在獄中生活前夕也未有強烈的性衝動。當檢察官反問「難道你不知道死者家屬事後身心承受極大煎熬嗎?」李春在直言完全不知情、也沒想過。此外,律師形容李春在就像是「看起來就是普通人,難以想像他是一個犯下殘酷案件的犯罪者」。
尹男1審獲判無期徒刑後百口莫辯,上訴2、3審都被否決,直到監禁20年後才於2009年減刑獲釋。因而,在華城已連續命案凶手李春在坦言他們的犯行後,尹男旋即於去年11月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冤案重審。
韓國高等法院今年1月同意重審後,由於檢方與律師都提出申請李春在以辯護律師身份出庭作證,高等法院接受了兩方的請求,但婉拒新聞媒體在現場攝製,即使李春在是「證人」而非原告。有鑑於李春在證言是社會高度重視度高,高等法院仍開放了有88個旁聽席的主法庭,在社交相距的準則下可坐44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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